政策解读《马鞍山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部门解读][文字解读]《马鞍山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22年3月17日,我市出台《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修订版)》(马发〔2022〕6号)。文件明确,2022年3月17日(含当日)后初次来马就业创业,并入选我市“龙马”“骏马”工程(A、B、C、D类层次)人才,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在我市主城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的,可申请享受我市购房补贴政策。
“龙马工程”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顶级人才(A层次)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领军人才(B层次)给予22.5万元购房补贴;高端人才(C层次),第一至三类、第四至六类、第七类人才分别给予12万元、9万元、6万元的购房补贴。
“骏马工程”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硕士生(技师)8万元,本科生(预备技师)5万元,大专高职毕业生(高级工)3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安居保障制度,细化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流程,起草了《马鞍山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
(一)人才认定标准
认定入选我市“龙马”“骏马”工程且三年内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的人才,符合先来马留马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后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的时限要求。
(二)商品房认定标准
1.时间及位置:2022年3月17日(含)以后所购自住普通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且位于市区范围(包括花山区、雨山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
2.用途:房屋根据规划用途判断属于住宅,包括人才通过市场行为购买的二手住房,但面积不超过144㎡。
3.“首套”认定:以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已办理合同备案和不动产权登记信息为准。
申请人名下有商业、办公或仓储等非住宅用房,以及农村宅基地上住宅,不影响首套房认定。
申请人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备案)或二手住房产权登记时点之前,在我市存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或在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名下有住房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登记信息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4.“普通”认定:
申请人申请补贴房屋为下列情况的不符合“普通商品房”要求,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一是房改售房、直管公房买卖、农民安置房、城市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商品房、拆迁安置存量房、房屋互换等交易类型。二是购买定向销售房、单位集资建房、购买部分产权、赠与、继承,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等交易行为。三是通过法院裁决过户的房产(不包括买卖纠纷)。
但购买法院拍卖的房产(业务类别为裁决,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以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三)其他要求
已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房屋网签合同签订人和产权人为人才本人或夫妻共有。
夫妻一方单独购买家庭唯一商品住房(产权证只办了一个人单独所有),本人不符合人才认定条件仅有另一方符合人才认定条件的,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三、申领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通过马鞍山“诗城英才”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并准备如下材料:
1. 《马鞍山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马鞍山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本人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其中已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
3. 购房资料包括合同备案确认书、购房全款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公共维修基金缴存凭证、不动产权证书(如已抵押,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以上资料均要求为原件扫描件。
(二)单位初审
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初审。各相关部门初审后,市住建局根据初审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受理。
四、集中会审及公示
(一)集中会审
市住建局根据受理情况,提出拟补贴对象名单和金额,并明确补贴对象单位所属地和所购房屋归属区,提交市重点人才工程审理会研究。
(二)公示
市住建局将研究通过的拟补贴对象名单及金额分别在市住建局官网、马鞍山“诗城英才”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可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公示有异议的重新进行审核。
五、补贴发放
(一)资金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住建局将首期补贴资金拨付至补贴对象提供的本人银行借记卡,并将各县区、开发园区资金发放清单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与各县区、开发园区财政局进行资金结算。购房补贴在申报审核通过后,按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次年发放前需对续发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停止发放或追回。
(二)后续补发
剩余购房补贴发放,需自上年度补贴兑现之日起满1年,“龙马”工程补贴对象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对其在岗情况进行审核,“骏马”工程补贴对象由市人社局对其社会保险持续缴纳情况进行审核(补贴对象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在6个月内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视为持续缴纳),审核结果报市住建局,资金发放按上述流程进行。需补发购房补贴的,由市住建局予以补发;需追回购房补贴的,由市住建局会同人才所在单位负责追回。
六、其他要求
(一)政策不追溯
2022年3月17日前认定入选“龙马”工程且已购房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标准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二)产权转移有限制
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以不动产登记日期)5年内申请人不得办理除配偶外的合同变更或产权转移登记,否则需退回已享受的购房补贴。
(三)享受次数有限制
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次,已享受过购房补贴的人才不得再次享受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可以共同申请,叠加享受政策。
七、常见问题
1.提问:必须要在2022年3月17日以后购房才能享受人才购房补贴么?还是说要在3月17日以后参加工作?
回答:须在2022年3月17日以后购房,工作时间仅须满足先交社保再购房。
2.提问:2018年入选的“骏马工程”,请问现在买房还能拿购房补贴么?
回答:购房时已入选“龙马”、“骏马”工程的,要求购房时距人才认定时间不满三年,2018年至今已满三年,无法享受人才购房补贴。
3.提问:2022年7月买的房子,10月入选的“骏马工程”,请问能拿购房补贴么?
回答:购房时如未入选“龙马”、“骏马”工程,办理补贴时须已入选方可申领人才购房补贴。
4.提问:2020年入选的“骏马工程”,2022年4月买的首套房,但是是期房,请问能拿购房补贴么?
回答:须在交房后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再申请人才购房补贴。
5.提问:申请人才购房补贴时符合要求并领取了补贴,但在资格复审前又买了一套房,请问资格复审有问题么?
回答:首套房认定仅针对人才购买的第一套房产,后续购买房产不受影响。
6.提问:2022年11月后买房,请问能同时拿1%购房补贴和“骏马工程”人才购房补贴么?
回答:1%购房补贴可与人才引进重点工程奖补政策叠加享受。
7.提问:提交了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显示审核不通过,应该怎么办?
回答:根据系统提示,备注中已标明审核不通过原因,如存在疑问,请咨询相应单位。
8.提问:我看房屋认定时间有的是备案时间,有的是登记时间,请问具体是以哪个时间为准呀?
回答:是否享受购房补贴以备案时间为准(无论新房还是二手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以不动产登记日期)5年内申请人不得办理除配偶外的合同变更或产权转移登记,否则需退回已享受的购房补贴。
9.提问:审核不通过是在系统内重新填报还是直接在原流程里补充相关材料?
回答:如审核不通过,需在系统内重新申报,原流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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