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人才汇聚提升工程”三年 攻坚行动方案
萝北县“人才汇聚提升工程”三年 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大力实施招才引智“梧桐计划”,进一步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聚力打造萝北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奋力谱写萝北现代化发展新篇章,特制定“人才汇聚提升工程”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一、人才发展目标
到2024年,人才强县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人才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人才生态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代化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初步建立,基本形成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人才支撑格局,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基本建成。
——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全县人才总量达到10000人,增幅不低于60%,构建起与现代化新萝北相适应的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引进优秀人才1000人以上,其中青年人才占比达到60%,青年人才集聚效应日趋显著,人才层次、类型、性别等结构趋于合理。
——人才氛围日渐浓厚,比较优势明显增强。加大对人才的支持和兑现力度,兑现人才资金1000万以上,选树人才典型100人以上,提供人才公寓100套以上,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取得突破性进展,识才、尊才、爱才、用才的氛围日渐浓厚,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环境基本形成。
二、深入推行八项重点任务
(一)实施高层次人才领跑行动。积极鼓励各行业组织围绕行业发展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萝北县引进人才分类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自主申报,所属部门(企业)进行初审,县人才汇聚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复核,分别给予国家级、海外、省级高层次人才每人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安家费。同时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1万元、1万元、8000元生活补贴。特殊贡献人才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按照“参考发达地区,高于同类地区”的标准兑现待遇。(牵头部门:人社局、工信科局;责任部门:教育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发改局、粮食局、经开区管委会等)
(二)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富集行动。积极鼓励围绕我县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力度引进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紧缺的,有助于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市场占有率,以及能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关键性技术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引进的重点产业优秀人才,贡献突出、突破县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所在企业实现年新增税收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合同期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生活补贴(最高享受3年)。所在企业实现年新增税收达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合同期内给予每人每月8000元生活补贴(最高享受3年)。围绕重点产业项目,支持科技型企业、产业园区设立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在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的基础上,按隶属关系由县政府对设站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经费支持,用于科研工作及进站博士后、院士的生活补贴。(牵头部门:工信科局;责任部门:商务局、发改局、粮食局、经开区管委会等)
实施企业人才“星火工程”,加大企业人才招引力度。建立“人才编制周转池”,设置“企业服务岗”,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企业薪金待遇为主要招引要素,按照“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原则,对入驻我县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及科技型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由县人才汇聚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进行统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以上优秀毕业生落实事业身份,录用后到企业工作三年,由企业发放薪酬,县人才汇聚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定期考核,期满后可选择放弃事业身份留在企业,或回到事业单位继续工作。计划三年引进不少于50人。(牵头部门:工信科局、人社局;责任部门:编办、财政局、商务局、发改局、粮食局、经开区管委会等)
(三)实施青年人才筑梦行动。加大公务员和选调生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校园”直接引进人才力度,优化队伍结构。聚焦数字经济、冰雪经济、生物经济、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创意设计产业等重点领域,积极引进相关专业人才,助推经济发展。启动“优选生”招引“丰羽工程”,针对“双一流”大学(学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师范生、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国内音体美等重点专业院校全日制音体美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国内省内重点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当年度县人才汇聚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认定的急需紧缺专业应往届毕业生,简化招引流程,发布“优选生”招聘公告,通过“进校园”公开招聘或社会招聘直接面试考察,计划三年内为我县企事业单位引进“优选生”200人。对于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车一住房(面积不少于100㎡),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全日制本科生一套住房(面积不少于70㎡),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第一批次录取)及当年度县人才汇聚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认定的急需紧缺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一辆轿车。(牵头部门:人社局;责任部门:编办、教育局、卫健局、工信科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实施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集聚行动。鼓励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根据优势特色产业和各行业、学科发展方向,加强教育、卫生、科技、文体等部门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对于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给予一车一住房(面积不少于10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给予一套住房(面积不少于70㎡)。(牵头部门:人社局;责任部门:工信科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实施高技能工匠铸造行动。鼓励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引进各类技能人才,推进智能制造战略落地。其中对于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具有或培养取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称号的奖励一辆轿车。(牵头部门:人社局;责任部门:工信科局、财政局)
(六)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聚焦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农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全职引进、兼职聘用、技术攻关等方式引进各类高端乡村领军人才。强化通过公务员和选调生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等方式为美丽乡村输入新鲜血液。鼓励青年大学生到涉农领域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服务等工作。加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科技特派员下乡指导等方式培育一批“田专家”“土秀才”,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加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力度,增强农村实用人才荣誉感,促进乡村人才振兴。(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组织部、人社局、工信科局、科协、各乡镇)
(七)实施特聘人才汇智行动。支持各类用人主体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突破地域、户籍、档案、社保、人事关系等限制,采取“飞地引才”、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退休返聘、服务外包、人才租赁等方式柔性引进海外专家、留学归国人员、高端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其他海外专家引智项目,根据项目情况给予经费支持。支持归国留学生来萝创新创业,支持外籍人才在萝创新创业,以特聘方式柔性引进的人才,在我县工作期间,将依据人才类别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兑现各类待遇。(牵头部门:组织部;责任部门:人社局、工信科局、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八)实施本土人才提质行动。加大对在职本土人才(含党政人才)学历提升、技术深造的支持力度,定期开展各领域拔尖人才评选活动。对于《方案》施行后,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博士学位的本土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和3万元学费资助;新取得副高级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事业单位人才因岗位设置问题一直未被聘任的,从县人社局下发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通知的次月起可以享受每人每月500元、700元的奖励(聘任后则不再享受),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经考试取得我县紧缺的注册会计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A证、一级注册建筑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本土人才,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C证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对于在急难险重岗位和在县域经济发展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或挂职锻炼,优先职称评聘和岗位晋升。(牵头部门:组织部;责任部门:人社局、工信科局、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全面升级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一)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积极建成配套设施更加完善的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引进人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入住人才公寓,配备人才公寓管理专员,优化软硬件服务水平,营造宜居宜业环境,为引进人才提供工作生活便利。(牵头部门:人社局、住建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单位)
(二)完善特事特办工作机制。对于以特聘方式柔性引进的人才及其他特殊类型专业人才,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照“参考发达地区,高于同类地区”的标准,给予项目资助、个人奖励、住房保障等优惠政策。引进人才若同时满足多个身份类别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标准享受相关补贴待遇。(牵头部门:组织部;责任部门:人社局、工信科局等)
(三)强化人才创业贷款支持。支持人才创业和项目研发。对于县域内具有国家发明专利、在量产前的工艺研究或小试项目,正在研究的专利型技术(项目)的人才可免费入驻启点众创空间,无偿享用场地、厂房、网络、水电等基础办公设施。对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人员提供20万元小额贴息贷款,并无偿提供项目咨询、创业指导等服务。(牵头部门:人社局;责任部门:商务局等)
(四)优化人才子女入学和配偶随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做好配偶安置工作,根据原单位及岗位情况,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本着人员身份不变、工资发放渠道不变、专业对口的原则,随调到我县对口单位,其他类型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优先推荐就业。经认定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本着听取引进人才意愿、就近方便原则和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重点学校(包括高中)。(牵头部门: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责任部门:编办、引进人才所在单位)
(五)提升人才医疗保障水平。在县人民医院开通引进人才就医“绿色通道”,为高层次人才配备健康顾问和就医服务联络员,提供优先诊疗、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引进人才可享受每年县级医院1次医疗保健检查,允许人才根据个人情况,在体检时选择必要的体检项目,对超出体检费用标准部分,由人才所在单位承担。(牵头部门:卫健局;责任部门:引进人才所在单位)
(六)健全人才工作荣誉体系。完善县领导直接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直通县委书记、县长渠道。探索建立永久性人才激励阵地,以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命名道路、公园等公共设施。加大“拔尖人才”“优秀英才”评选力度,选树各行业人才典型,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津贴,形成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支持各行各业人才参加国际国内权威荣誉奖项评选,并给予配套奖励。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人才优先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和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人选等。(牵头部门:组织部、总工会;责任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构建人才优先发展运行机制
(一)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机制。发挥党委(党组)在人才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保证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成立县人才汇聚提升工程领导小组,隶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招才引智工作的全面工作。建立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分管部门具体落实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各部门在引进人才时需严格履行程序,向组织部门提请备案。人社、工信等部门具体负责企事业引进人才的需求申报、引进考察、日常考核、待遇兑现等相关工作,向县人才汇聚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由办公室负责复审或提请人才工作例会研究决定。
(二)压实“一把手”人才工作首问制。完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把手”首问责任制,建立常委会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和“定期议才”制度,完善以人才投入强度、人才数量素质、人才成果贡献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工作目标考评体系。加大对本方案中涉及“梧桐计划”各项任务的相关责任部门人才工作督查和评议力度,对人才政策落实不力,备案不及时,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及时督办问责,年末成员单位“一把手”需进行人才工作述职,确保人才计划如期完成。
(三)落实人才工作目标量化责任制。完善六类人才队伍建设职能,明确人才队伍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建立六类人才储备库,定期向人才办上报人才储备变更情况。县委组织部负责党政人才队伍和柔性人才队伍建设,力争人才总量不少于1500人;工信科局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力争企业人才总量不少于1500人;人社局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争专业技术人才与技能人才总量不少于4600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力争人才总量不少于2000人;民政局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力争人才总量不少于400人。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方案中刚性引进的人才需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参公)人员以及县域内已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不享受引进人才政策。引进人才同时符合多项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未尽事宜由县人才汇聚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