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
关于打造人才聚集高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打造人才聚集高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CDCR-2022-43002
各部室、管理部: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打造人才聚集高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已经中心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5日
关于打造人才聚集高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德市打造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常人才发〔2022〕2号)》文件精神,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执行范围。在全市范围内执行。
二、购房类型。适用于在本市首次购买的期房、现房、二手房。
三、人才认定。经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高层次人才。
四、执行时间。在2022年4月22日至2027年4月22日内购房且签订了购房合同。
五、贷款额度。借款人可享受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5倍的贷款额度。符合常政办发〔2022〕20号文件规定的,可享受该文件确定贷款额上限1.5倍的贷款额度。
六、其它。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80%,且借款人及配偶购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总和不超过购房总价。
202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