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描述
宁波大学博士后-法学院
基本信息
岗位名称:博士后-法学院
需求人数:若干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需求专业:法学与法律
岗位要求
1.原则上要求在35周岁以下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2.具有扎实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水平;
3.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确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
主要学科或研究方向
渔业环境资源保护政策与法律等
聘用待遇
薪酬体系
国家部分: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等,获得的资助在学校待遇基础上予以叠加;
学校部分:在站前2年学校按30万元/年的标准提供补助(含学校提供的工资、单位承担的社保经费及宁波市补助等),课题组或导师另提供不少于5万元/年的补助。
福利保障
在站期间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福利,可申请学校过渡房和租房补贴。
发展支持
在站期间允许参评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支持优秀博士后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留校政策
博士后出站后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留校工作。
配套补助
出站留甬可享受最高60万元补助;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宁波市给予1:1配套经费资助;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博士毕业生可另享受宁波市生活补助10万元。
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待遇主要在企业工作站享受。
申请方法
全职博士后采用网络应聘方式,应聘者登录宁波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nbu.edu.cn/),进入“立即注册”,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选择拟招收单位的博士后岗位。收到面试通知后向拟招收单位提交进站材料。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可直接联系各招收单位联系人。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党委人才办(安中大楼403室)。
1.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0288
联系邮箱:nburcb@nbu.edu.cn
2.系统技术保障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0230